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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日本驻华大使馆发布消息
「日本人・永驻者的配偶或子女」以及「定住者的配偶或子女,家人现在日本滞在中,出现家庭分离的对象」,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给予签证发放。
一、政策快览
7月30日,日本开放首批持有在留卡的人员再次入境日本的措施,这批人员为在4月3日之前已经取得在留卡的人员。
而未取得在留卡,需要向使馆申请签证的人员,大使馆也开始逐步出签。8月6日,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发布政策,属于本次政策包含的情况者可通过代办机构进行签证申请,在受理后通过审查的签证申请给予签证发放。
※本次政策的具体对象为:
「日本人・永驻者的配偶或子女」以及「定住者的配偶或子女,家人现在日本滞在中,出现家庭分离的对象」,并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对象。
(1)已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者
(2)现未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但希望在日本滞留一段短时间(90日以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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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原链接:
https://www.cn.emb-japan.go.jp/itpr_zh/00_000356_00012.html
二、概念说明
以留学生为例,留学生在首次入国时,需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,凭借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大使馆申请签证。大使馆受理申请后,材料无误的情况下会出签。
7月30日开放的入国对象是已经持有在留卡的对象,无需申请签证。而8月6号发布的政策是没有在留卡,需要申请签证的对象。
三、五月政策及本次政策的区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