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利时移民局(或称内政部外国人管理处)是唯一有权利签发短期停留和长期居留签证的官方机构。申请人必须按照领事馆的要求递交完整申请材料·比利时领事馆将负责把材料交送至上述机构审批, 审批一般需2个月的时间。除去材料的认证费用,申请签证的过程中,不收取费用。
比利时签证中心领馆范围
比利时驻广州的总领事馆:广东,云南,广西,海南和福建。
比利时驻上海的总领事馆:江苏,安徽、浙江和上海市。
比利时签证所有特殊情况申请
特殊人群(出具的证明必须公证后经省外办认证以及领馆认证,公证书自颁布之日起,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)
1、暂住人员 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(半年以前开始生效,如不足半年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当地公安局、居委街道出具的证明信原件,具体国家具体要求,请咨询确认)
2、退休人员 无需中方公司资料这一项,只需要提供退休证原件 (如尚未办理退休证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)。
3、家庭主妇 需提供家庭主妇证明原件(当地居委会出具,证明其家庭主妇身份;一个签证一份)。
4、在校学生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,1.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. 2.准假信内容需包括:学校名称,学生所在系或班级,旅行时间,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,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。其它中国的省和自治区归属比利时驻京大使馆管辖。